商业保险骗保案,商业保险骗保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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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4-07-10 19:56:09

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商业保险骗保案的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2个相关介绍商业保险骗保案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如何看待那些医疗骗保的事件?这个问题的根本原因是什么?

医疗骗保是在挖社会保障体系的墙角,直接影响到社会保障的水平及医保制度的可持续性。个人认为问题的根源在于相关监管制度的不够完善,相关法律法规的威慑力不够。

商业保险骗保案,商业保险骗保案件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日前发布《社会保险经办管理服务条例(征求意见稿)》,并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征求意见稿”规定,单位或者个人以伪造证明材料或者其他手段骗取社会保险待遇的,由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责令退回骗取的社会保险金,处骗取金额二倍以上五倍以下罚款。

个人认为这样的处罚力度实在是太轻了,“假一都要罚十”,罚款十倍都不为过,涉及犯罪的,刑罚也需从严从重。骗保的社会危害应该是要远大于其它的“诈骗犯罪”行为,因为它造成的是社会公共危害。医保基金被骗保者骗去一分,百姓的治病救命钱就少了一分。这还只是明面上的损失,实际上如果因骗保造成医保水平大幅降低,甚至直接威胁到医保制度的可持续性,那么损失将是不可估量的。


医疗社会保障水平会影响到普通劳动者的收入水平。打个简单的比方。在劳动者没有任何保障,连饭都吃不饱的情况下,如果有一份工作的工资仅仅是一顿饱饭,那么劳动者也不得不接受这份工作。如果劳动者的吃饭问题能够得到保障,那么让他做同样的工作,所需要的工资就会高多了。

劳动者出卖劳动力是为了满足吃饭、医疗、住房等各种生活需求。同样的道理,劳动者的各种基本生活需求的保障满足程度能够得到提高,劳动者的工资水平就能随之提高。

问题出在了14年以后城市三级医院禁止扩张,包括病床数量控制在500張以内,但到现在为止各地三级医院还在扩张,他们盖高楼,他们要扩张病床数量,都需要钱,没钱怎么办?收病人住院,过度医疗,收医保的钱,收病人的钱,这个得不到控制医保基金还是要涨,一年几万亿都不够他们扩张速度的!

“杀妻骗保”者怎么就顺利办下了十几张大额保单?保险公司对此无责吗?

如果真存在他妻子不知情的情况下参加大额保险的话,就要从保险公司或者业务员调查,因为现在银保监局一直在讲合规,成年人给成年人购买保险,是要投保人和被保险人亲笔签名的,有的还是要拍照,如果在被保险人不知情的情况下,可以说业务员或者保险公司明显已经违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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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保险法里面需要被保险人亲笔签名的,其实指的是死亡为给付条件的人寿保险而不是所有的死亡,赔付都需要被保险人签字。作为意外保险,因为在死亡赔付的时候必须满足保险条款所规定的,非本意的,非疾病的,外来的,使身体受到伤害的客观事件的这个具体的限制性条约,所以在意外保险审核的时候相对不是很严,像很多保险公司销售的意外卡单,根本就无需被保险人签字,只需要直接录入身份证号码,身份证就可以承保。

同时在投保的时候虽然很多保险公司都有告知项目,但是如果投保人蓄意隐瞒相关的事实,也有可能让保险公司被投保人的不实告知所欺骗。虽然在多数的投保单里都有一项:您是否在其他保险公司投保,保额是多少,但投保人隐瞒告知,保险公司不知情的状况下,也是可以承保的。同样的道理,在告知收入状况和财务状况时,如果蓄意瞒报,保险公司按照正常程序,也只能按标准承保。总的来说,格式化合同,都是针对一般性投保设置的,对于蓄意骗保也无可奈何,最终也只能在发生违法后,通过违反诚信原则予以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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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然有责了。

在咱们目前的国情下,如果某个人,突然一下子买很多保险,就像一个人突然一下子豪车名牌一大堆一样,这是不太正常的。

尤其是,这个人,据新闻讲,早就处于失业状态了,他哪里来那么多钱买这么多保险呢?

出于职业敏感,不可能不怀疑这个人的投保动机。即使不往骗保上想,也要想想,是什么触动他的风险意识,突然买这么多保险吧?

在保险公司和客户的合同关系中,保险公司有一整套风控措施,咱们买保险,除了要求这个人得是健康的,还要求这个人不属于高危职业,比如战地记者、比如海员、比如驯兽师等,这些人是被大部分保险公司拒之门外的,还有,要求这个人得有经济能力。

一般的,年保费在家庭收入中的占比,最多不超过15%,个别激进一些的家庭不超过20%。

当一个人突然买一笔大额保单时,保险公司的核保部门会下发财务契调函。

比如有的保险公司的投保规则里,人身险保额超过175万时,会被要求提供财务证明。

1.个人收入或资产证明: 如个人工薪金证明、房屋、汽车、有价证券、个人所得税申请表、个人所得税完税凭证等;

2. 被保险人有企业的,以下资料也为有效的财务证明:

1) 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指被保险人所在企业的合法企业营业执照,需要有有效年检证明;

2)企业年审报告:注册会计师事务所的年度审计报告;

3)企业资产证明:如资产负债表、损益表、现金流量表、企业验资报告等、交税单。

4)未达到上述保额的投保件,会要求提供投保人、被保险人的财务资料。(注意,不仅是投保人的财务资料,被保险人的财务资料也要提交

美丽的普吉岛,谁能想到你会带走一个年轻的妈妈呢?

而且,会要求投保人和被保险人都签字。

是什么原因,使这位天津男子顺利承保了那么多巨额保单?

一、保险公司应该发了契调函,不过,契调函是不是走了形式?上面的签名是不是也被给别人做了手脚?

二、保险公司没有发契调函。保险公司的契调函是抽着发的,不是严格审核每一个高额保单。投保书上,投保人的职业收入一栏,至少填的是年收入80万。

三、保险公司大意了,觉得没什么大问题。不过这种可能性比较小。还有另一种可能,也比较小。保险公司或保险代理人,大致已经知道这个人是在骗保,但想到有《保险法》“投保人对被保险人实施的杀害,保险公司不承担赔付保险金的责任”的法条,反正你若骗保,我就不给你赔,也不退保费,里外里我不吃亏。因此,就没有太深地调查了解。当然,这种可能性几乎没有。

不过,新闻讲,这些保单里,其中有几份,上面的签名跟被保险人真实的笔迹差异太大,家属怀疑这些保单被保险人压根儿不知道。

《保险法》可说了,以死亡为给付保险金条件的合同,未经被保险人同意并认可保险金额的,合同无效。

如果真如家属怀疑的,这几份保单真的不是被保险人签名,那这几份保单就属于无效合同,就应该给人家退保费呢。当然,这就是另外一个问题了。

发生过很多骗保的事件,除了犯罪嫌疑人熟读保险合同,熟知保险理赔条款外,还有一个很重要的原因,保险公司唯业绩论,也使得相关人等只看到进来一大笔保费,却忽视了风险的控制,忽视了投保人有悖于常人常理的做法。

保险公司确实不同于慈善机构不同于公益组织,但也要注意自身队伍里职业道德的培养专业素养的提升,在骗保没有实施前,就彻底断了犯罪嫌疑人的念头。

试想,假如保险公司严格审核,本案的嫌疑人很难不露馅,这样正好可以让他看到犯罪成本太高,知难而退,兴许悲剧就不会发生了。

唉。。。。。。谁知道呢?银保监会倒是经常重拳整顿,隔几天就会看到谁谁谁家被罚了多少多少万,可为啥还是总有骗保的呢?有没有一个健全严格的机制,从根儿上杜绝骗保的事发生呢?

业绩固然重要,保费进账固然重要,但总有比业绩比保费更重要的吧?

仅供参考!

这种情况,只有投保人心里清楚准备骗保,被保险人和保险公司肯定不知道。只要投保资料齐全,保费按时缴纳,保险公司没理由不让购买的,有啥责任。如同菜刀厂家的菜刀被人拿来行凶,菜刀厂家要负责任吗?

“杀妻骗保”这件事太恶劣了!保险公司如果违反下面三个原则让“杀妻骗保”者顺利承保,毫无疑问负有责任,必须严查!

大额保单需要几个条件才能承保:

1、被保险人(此案妻子)本人必须有知情权,且在被保险人同意的情况下本人必须在投保合同上签字,这是本案的关键!

2、保险公司承保几百万的大额保险必须对被保险人(此案妻子)进行体检,看承保是否带有风险,即被保险人(妻子)是否带病投保,如果没有给被保险人(妻子)体检就顺利承保,属于违规操作。

3、保险公司必须对投保人和被保险人(此案杀妻人和妻子)家庭做生命调查,也就是调查投保人家庭经济情况,如住房、工作、收入等财产状况是否满足大额投保承保条件。

如果在被保险人(妻子)不知情的情况下承保,显然有人代替被保险人(妻子)签字,此份保单属于无效保单,保险公司可以拒保,并追究代签字人员责任。如果未对被保险人(妻子)体检也未对投保人家庭进行生命调查,保险公司负有不可推卸的责任。

现在的保险公司对公司的保险经纪人管理不是很严格 业务能力参差不齐 有时业务人员会为了个人业绩而作假 就像本案中杀人者以自己的名义为其妻购买高额的人寿保险 受益人是杀人者自己 这些情况都要得其妻子本人签字的 但事实情况是 其妻子并不知情 属于代签 保险公司在审核保单时 并没有进行核实 是否进行回访也存在疑虑

到此,以上就是小编对于商业保险骗保案的问题就介绍到这了,希望介绍关于商业保险骗保案的2点解答对大家有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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