乙肝商业保险病历,保险 乙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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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4-06-24 09:45:02

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乙肝商业保险病历的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1个相关介绍乙肝商业保险病历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江苏东台人民医院确认69名血透患者感染丙肝病毒,可能造成怎样的后果?反映出哪些问题?

2019年5月27日,东台市政府发布通报:在此次的“东台人民医院院内感染”事件中,经对所有血透患者筛查检测,共诊断确认丙肝病毒感染69例。而专家组调查认定,此次事件是一起因医院院内感染管理制度落实不到位等原因造成的院内感染事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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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以上数起事件可以看出,透析相关HCV感染主要通过院内交叉感染,可能由于血透机污染、血透室工作人员操作失误、透析器复用、携带HCV输血或血液制品的使用、共用注射药品、穿刺污染、不及时更换手套或洗手、血液污染的被服等多种原因造成。

那么,我们应如何做好相关预防呢?

1)医务人员在血液透析工作中,应遵循标准预防原则和医院隔离技术规范的要求做好个人防护,穿戴必要的防护用品。

2)血液净化室(中心)应布局合理,功能分区明确,标识清楚,洁污不交叉、不逆流。隔离区相对独立,集中管理。透析治疗区应光线充足、通风良好。

3)所有开始血液透析治疗患者均应进行HCV抗体筛查试验,并每6个月进行HCV抗体复查,检查结果登记并保留原始资料。

4)透析中心应采取充分预防措施,每次治疗结束后对机器、仪器及物品表面进行清洁消毒,避免患者间共用物品,注意手的清洁消毒并经常更换手套,使用防护面具和眼镜。

5)丙型肝炎患者必须分区分机进行隔离透析,并配备专门的透析操作用品车。感染患者使用的设备和物品如病历、血压计、听诊器、治疗车、机器等应有标识;护理人员相对固定。

6)在HCV感染率高的透析中心,建议HCV感染患者应在隔离间由专人操作进行透析治疗。

7)若患者在血液透析期间血清标志物及病毒核酸由阴性转为阳性,则为新发感染。若出现一例新发感染,医疗机构应启动原因调查,分析血液透析全过程,寻找高危因素和隐患并改进。

总之,只有严格遵循操作指南,规范血透感染HCV的防治措施,才能最大程度上有效预防感染,我想,所有人看到这个新闻,都很震惊,所有医务人员应该警惕,把院感防控放在至关重要位置!

东台市人民医院发生这样的感染事故有偶然性也有必然性。后果主要是这几个方面。一、接连不断事故,再加上这次重大事故,东台市人民医院的医疗信誉一落千丈,人民对东台市人民医院的评价诟病不断。二、对病人来说,原来肾功能就不行,抵抗力差,现在又感染了丙肝病毒,更是雪上加霜。虽然丙肝可治愈,但对身体的伤害肯定是不可避免了。病人的生存质量和生存期限肯定也会受到影响。另一方面,大众对丙肝认知度不高,因为是传染病,对病人的心理抗拒引发的行为,对感染病人也会造成精神损害。三、对病人家属及同事来说,对与感染病人共同生活工作,心理有些不安,有一定的恐慌,生怕再被感染。四、对政府来说,这次事件给东台、盐城、江苏都带来了不好的影响,坏事传千里。同时,人民也会对当地政府的管理能力提出质疑,对当地政府平时督察管理不能信任,影响政府的公信力。另一方面,为病人免费治疗,要花费多少钱还是未知数,几百万要不?赔偿款又要多少?五、对普通医生护士来说,少不了一轮一轮的整顿,至于奖金今年肯定是拜拜了。六、对于应当担责的人来说,如院感工作人员、直接领导,处分是少不了的。

至于问题。一、平时相关人员工作严重缺乏责任感,依照标准流程,即使与丙肝病人使用同一机器透析,也不会发生感染,病毒根本过不了透析器。据说,东台血透室平时环境很差,都没有乡村卫生室干净,床单也是长时间不换,污渍斑斑点点,病人重复使用,怎么会不感染。二、院感工作人员工作流于形式,不敢碰真碰硬,现在还可以在东台市人民医院宣传橱窗里看到,血透室是2018年度院感工作排名第一的先进单位,护理工作先进单位,真的是天大的笑话。三、医生把关不严,分区透析不严格。发现病情没有引起足够重视,如果4月就发现了,应该即时整顿,不应该等到5月再全面检查,白白浪费了一个月。四、上级机关检查不到位,当地卫健委对这种极易感染的区域,一年检查过几次?总要等到出事再来,是不是失职?但愿以后不要再出现这样的悲剧。

院感无小事。只要是发生院感就是了不得的大事。前有顺德“新生儿感染死亡事件”,今天又有“东台医院患者感染丙肝事件”。院感事件真的是防不胜防。

至于因血透感染上丙肝,相信我,绝对不止东台人民医院这一次事件。我实习时就碰到过因血透而感染上乙丙肝的,病人还是在大医院血透的。之所以如此防不胜防,是因为有很多传染上传染病的患者,处于所谓的“窗口期”。即刚感染上病毒,时间上还未来得及让身体产生标记性抗体时。丙肝现有的检测方式是检测血液中的标记性抗体,也就是说,处于“窗口期”的病人,并不能通过现有的临床检测手段检测到。这部分病人就会成为血透中的“传染源”。当然,现有的实验室手段可以通过检测病毒的核酸来检测出包括“窗口期”在内的所有感染患者,只不过假阳性率太高,会把很多无辜的人都扣上“感染者”的帽子。所以,现有的抗体检测法,依然是临床上检测丙肝的金标准。如果检测方法不改进,院感的感控不改进,这种事件在人们不知情的情况下,还会发生很多次。

发生这种大事故对于东台人民医院来说是带着必然性的,管理混乱,风气极差,监管部门的漠视,各种间接因素加起来,必然导致爆雷,不是丙肝大面积传染就是另外的事故,只不过这次事故大了,唔不住而已。东台人民医院是东台地区最黑、最恶的医院。一是牛逼大,本事不大,大病治不了,小病不认真治,发生多起误诊事故。二是医护人员总体素质差,伸手要红包,赌、嫖、骗的人多的是。三是不是救死扶伤,而是治病捞钱,不管大病小病开药一堆,变法敲诈。四是借助互联网医院的思维变向增加各种杂费。希望各监管部门好好查一下,真正把人民群众的利益落实到位。

血液透析感染丙肝,这个已经不是偶发的、罕见的事件。由于尿毒症患者基础条件和免疫力的特殊状况,以及血透室本身的问题,还可能有感染其他疾病的风险,比如乙肝、艾滋、梅毒和肺结核等。

去年下半年,有一位慢性肾功能衰竭患者,拿着一张丙肝抗体的检查报告单给我看:丙肝抗体是阳性的。

患者长期血透,既往的丙肝抗体是阴性的,也就是说,患者很可能感染了丙肝病毒。

我给患者检查了丙肝病毒核酸,结果高灵敏度的PCR检测,没有检测到患者血液内有丙肝病毒RNA:阴性的!

这个结果其实两个可能:

第一个可能,是患者感染过丙肝病毒。丙肝病毒感染,刺激自己的免疫系统产生抗体。但很幸运,患者的免疫系统也同时将丙肝病毒清除了,这是急性丙肝病毒感染的自愈现象。

第二个可能,是患者的血液被曾经感染过丙肝病病毒、目前已经痊愈的患者的血液污染过。由于这种血液里面含有丙肝病毒非保护性抗体,导致患者的血液,也呈现丙肝抗体阳性。

如果是这样说的话,就不代表患者曾经感染过丙肝病毒,只不过在透析的过程中,被含有丙肝抗体的血污染。说通俗一点,就是患者的血液只是进入了抗体,而没有病毒进入。

第2种情况是比较罕见的。今年春节期间发生发生的注射品种球蛋白后查出艾滋病抗体阳性的事情,就属于这种情况。其实患者是没有感染艾滋病毒的,只是血液中进入了艾滋病抗体。这种艾滋病抗体,跟我的这个患者查出的丙肝抗体一样,是一种蛋白质,是来自于别人体内的蛋白质。

这个事件所造成的后果,可能会激发一系列连锁反应。所有做过透析的患者,都需要查一下艾滋、梅毒、乙肝和丙肝抗体,以了解自己有没有被感染过。如果有大面积的感染的现象,应该对这种行业予以整顿,严重的要取缔相关部门开展血液透析的资格。

长期以来,类似医疗暴露或医疗操作不当,导致的卫生事件屡见不鲜,使人们对卫生行业的信任度直线下降,这也是造成医患矛盾的重要导火索之一。这种事情,反映了相关行业漠视患者安全、极端不负责任的从业态度。窃以为,也和有关部门的监管不力有很大关系。

发生这种事情,公众也没有必要恐慌,绝大多数医疗机构的消毒措施,还是很安全和完备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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到此,以上就是小编对于乙肝商业保险病历的问题就介绍到这了,希望介绍关于乙肝商业保险病历的1点解答对大家有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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